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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恤的發明和歷史



    T恤又稱T形衫,起初是內衣,實際上是翻領半開領衫,後來才發展成外衣。關於T恤名稱的來歷一直眾說紛紜,一種說法是17世紀在美國馬裏蘭州安納波利斯卸茶葉的碼頭工人都穿這種短袖衣,人們把「Tee」(茶)縮寫為「T」,將這種襯衫稱為T-Shirt即T恤。


    T恤真正名揚天下,為廣大消費者所喜愛是在20世紀50年代。1951年,美國著名的好萊塢演員馬龍.白蘭度在電影《慾望號街車》中穿了一件非常合身的T恤,露出發達的肌肉,引起觀眾的註目。當白蘭度再次主演另一部影片《狂野的人》後,T恤幾乎成了具有陽剛之美的青年象徵。從60年代開始,T恤在全球流行至今久盛不衰,而且不再為男性所獨享,時髦的年輕婦女們也穿起了T恤,並配以藍色的牛仔褲或超短裙,更增添了穿著者的青春活力。

   到了60年代末期,人們開始在T恤上宣揚和平和抗議的標誌。進入70年代,這種帶有圖像的T恤已風靡全世界,成為人們表達感情、頌揚文化、支持崇拜者的媒介。縱觀全球T恤熱經久不衰的現象,究其原因主要是T恤除了一般服裝的功能以外,還具有方便舒適、大方簡潔、和平時髦等特點。它幫助男士們甩掉領帶,從繁瑣的著裝中解放出來,給人以一種平等、親近之感,便於相互了解與交流,T恤還可以令人盡情抒發個人情懷,表達個性,常穿常新,永遠時髦。


▼馬龍.白蘭度在《欲望號街車》中的劇照,
合身的T恤充分展現陽剛魄力。


▼馬龍.白蘭度《狂野的人》劇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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